前言
真不知道该怎么做个标题党来博个眼球,苍白的命名。
说起这个Object,直译“对象”,一直觉得没什么好讲,Java的基类嘛,看看官方API就好了咩,英文不好的可以直接去看汉译版,但是面试官总喜欢用这个小刀插你,这有什么技术含量吗?可能面试官觉得这是个基本功,因为是Android面试,其实就是Java语言嘛,所以问到这个知识点也是合乎情理了,并不邪乎,来,一起揭开她的面纱。(面试的话好好看看前4个就可以应付, 其他作为了解)
Object 类起始于JDK1.0, 是类层次结构的根,Java中所有的类(包括标准容器类,比如数组)从根本上都继承自这个类,也就是直接或间接继承Object,所以Object类是Java中唯一没有父类的类。
方法摘要
返回类型 | 函数 | 解释说明 |
---|---|---|
protected Object | clone() | 创建并返回此对象的一个副本。 |
boolean | equals(Object obj) | 指示其他某个对象是否与此对象“相等”。 |
protected void | finalize() | 当垃圾回收器确定不存在对该对象的更多引用时,由对象的垃圾回收器调用此方法。 |
Class | getClass() | 返回此 Object 的运行时类。 |
int | hashCode() | 返回该对象的哈希码值。 |
void | notify() | 唤醒在此对象监视器上等待的单个线程。 |
void | notifyAll() | 唤醒在此对象监视器上等待的所有线程。 |
String | toString() | 返回该对象的字符串表示。 |
void | wait() | 在其他线程调用此对象的 notify() 方法或 notifyAll() 方法前,导致当前线程等待。 |
void | wait(long timeout) | 在其他线程调用此对象的 notify() 方法或 notifyAll() 方法,或者超过指定的时间量前,导致当前线程等待。 |
void | wait(long timeout, int nanos) | 在其他线程调用此对象的 notify() 方法或 notifyAll() 方法,或者其他某个线程中断当前线程,或者已超过某个实际时间量前,导致当前线程等待。 |
接下来按照顺序一个一个看。
package java.lang;
说明一点java.lang包在使用的时候无需显式导入,编译时由编译器自动导入。
源码中并没有Object的构造方法,但是,同样的,编译器在编译期间会给Object一个默认的空的构造方法(事实上,所有的Java类,只要类中没有构造方法,编译器都会默认的给一个空构造方法,若已有构造方法,则不会添加):
public Object(){}
1、getClass()
private transient Class<?> shadow$_klass_;
public final Class<?> getClass() {
return shadow$_klass_;
}
返回这个Object的运行时Class对象。这个Class对象被所代表的类的static synchronized 方法锁定。
实际结果类型是 Class < ? extends |X|>,其中 |X| 表示清除表达式中的静态类型,该表达式调用 getClass。 例如,以下代码片段中不需要强制转换:
Number n = 0;
Class<? extends Number> c = n.getClass();
2、hashCode()
public int hashCode() {
int lockWord = shadow$_monitor_;
final int lockWordStateMask = 0xC0000000; // Top 2 bits.
final int lockWordStateHash = 0x80000000; // Top 2 bits are value 2 (kStateHash).
final int lockWordHashMask = 0x0FFFFFFF; // Low 28 bits.
if ((lockWord & lockWordStateMask) == lockWordStateHash) {
return lockWord & lockWordHashMask;
}
return System.identityHashCode(this);
}
这个方法返回一个整型值(hash code value),如果两个对象被equals()方法判断为相等,那么它们就应该拥有同样的hash code。Object类的hashCode()方法为不同的对象返回不同的值,Object类的hashCode值表示的是对象的地址。
hashCode的一般性契约(需要满足的条件)如下:
-
在Java应用的一次执行过程中,如果对象用于equals比较的信息没有被修改,那么同一个对象多次调用hashCode()方法应该返回同一个整型值。应用的多次执行中,这个值不需要保持一致,即每次执行都是保持着各自不同的值。
-
如果equals()判断两个对象相等,那么它们的hashCode()方法应该返回同样的值。
-
并没有强制要求如果equals()判断两个对象不相等,那么它们的hashCode()方法就应该返回不同的值。即,两个对象用equals()方法比较返回false,它们的hashCode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。但是,应该意识到,为两个不相等的对象产生两个不同的hashCode可以改善哈希表的性能。
简单理解:
获得该对象的hash值,Java虚拟机规范并没有规定这个方法的具体实现,只是规定了同一个对象两次调用(任何条件情形下)这个方法返回的int值要想等(但并没有规定两个不同对象hash值一定不相同),具体实现由各个JVM厂商自己实现,所以返回的值意义并不一定(这里特指Object的hashCode方法),有可能返回的是对象的内存地址,也有可能是某个特定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值。
当你覆写(override)了equals()方法之后,必须也覆写hashCode()方法,反之亦然。
官网中说,重写equals方法,必重写hashCode,其实不然,若确定所有地方都没有用到类似Map的地方,就不必重写hashCode,因为Map的诸多方法是有用到hashCode方法判断两对象是否相等,而若你仅仅是自己用来判断两个对象是否equals,也就不必重写hashCode(当然,还要确定其他地方不会用到hashCode的地方,比如,以后用,别人用等,不过一般的,推荐重写hashCode方法,这样保证任何地方都不会因此出错)。
若hash值不相等,则两个对象肯定不等(不equals);
若hash值相等,两个对象不一定相等(不一定equals)。
equals相等,hash值肯定想等,也就是说,hash值相等时equals相等的必要条件。
hashCode方法一般用来判断两个对象equals前置条件,用来排除,这样做的原因是,hashCode方法速度快,不相等的可快速否决掉,若hash相同,则再调用equals判断。
3、equals()
public boolean equals(Object obj) {
return (this == obj);
}
则上或则说语义上,设计目的上,equals的作用意义,是用来比较两个对象是否相等,这里是我们通常理解的相等:即两个对象其内容是否相等,而不是程序上来看,两个对象是否是同一个对象,即比较其内存地址;如果想比较两个对象是否是同一个对象(这里是说两个引用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),直接用==比较即可(==比较的就是对象的内存地址)。但这里重要的是,对于Object来说,它并不能知道子类是如何判断他们的两个实例是如何equals的,所以,默认的equals实现,比较的是两对象内存地址,即,若子类不重写equals方法,其作用等同于==。
“==”运算符判断两个引用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。对于Object类的equals()方法来说,它判断调用equals()方法的引用于传进来的引用是否一致,即这两个引用是否指向的是同一个对象。即Object类中的equals()方法等价于==。只有当继承Object的类覆写(override)了equals()方法之后,继承类实现了用equals()方法比较两个对象是否相等,才可以说equals()方法与==的不同。
equals()方法需要具有如下特点:
-
自反性(reflexive):任何非空引用x,x.equals(x)返回为true。
-
对称性(symmetric):任何非空引用x和y,x.equals(y)返回true当且仅当y.equals(x)返回true。
-
传递性(transitive):任何非空引用x和y,如果x.equals(y)返回true,并且y.equals(z)返回true,那么x.equals(z)返回true。
-
一致性(consistent):两个非空引用x和y,x.equals(y)的多次调用应该保持一致的结果,(前提条件是在多次比较之间没有修改x和y用于比较的相关信息)。
约定:对于任何非空引用x,x.equals(null)应该返回为false。
并且覆写equals()方法时,应该同时覆写hashCode()方法,反之亦然。
4、clone()
protected Object clone() throws 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 {
if (!(this instanceof Cloneable)) {
throw new 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("Class " + getClass().getName() + " doesn't implement Cloneable");
}
return internalClone();
}
本地Clone方法,用于对象的复制。
克隆对象,克隆一个与原先对象所有字段值相等的对象,从而获得一个新的对象,需要注意的是:想要使用这个方法,对象类型必须实现Cloneable接口,否则会报错,原因是Object的clone方法有对对象类型验证,如没实现则报错抛异常; clone方法返回的是一个新的对象,这个对象的创建不是通过new(除非你像下面那样不通过Object的clone方法重写)指令,而是JVM通过其他指令创建的; clone有深度clone和浅clone,这主要是针对类中间具有引用类型而言划分的,详情可参看:Java clone深度解析。
5、internalClone()
private native Object internalClone();
6、toString()
public String toString() {
return getClass().getName() + "@" + Integer.toHexString(hashCode());
}
toString这个方法算是Object比较常用的方法了,它的意义是提供将类的字段以String形式格式化输出这一功能。当打印引用,如调用System.out.println()时,会自动调用对象的toString()方法,打印出引用所指的对象的toString()方法的返回值,因为每个类都直接或间接地继承自Object,因此每个类都有toString()方法。当然,同样的,Object不可能知道子类的字段信息,所以,默认toString输出的是:全路径类名+@+hash值。若你想要输出类的字段信息,需要重写toString方法,将该类字段信息以你自己的格式输出。
7、notify()
public final native void notify();
唤醒在此对象监视器上等待的单个线程。
8、notifyAll()
public final native void notifyAll();
唤醒在此对象监视器上等待的所有线程。
9、wait(long millis)
public final void wait(long millis) throws InterruptedException {
wait(millis, 0);
}
在其他线程调用此对象的 notify() 方法或 notifyAll() 方法,或者超过指定的时间量前,导致当前线程等待。
10、wait(long millis, int nanos)
public final native void wait(long millis, int nanos) throws InterruptedException;
在其他线程调用此对象的 notify() 方法或 notifyAll() 方法,或者其他某个线程中断当前线程,或者已超过某个实际时间量前,导致当前线程等待。
11、wait()
public final native void wait() throws InterruptedException;
在其他线程调用此对象的 notify() 方法或 notifyAll() 方法前,导致当前线程等待。换句话说,此方法的行为就好像它仅执行 wait(0) 调用一样。当前线程必须拥有此对象监视器。该线程发布对此监视器的所有权并等待,直到其他线程通过调用 notify 方法,或 notifyAll 方法通知在此对象的监视器上等待的线程醒来。然后该线程将等到重新获得对监视器的所有权后才能继续执行。
12、finalize()
protected void finalize() throws Throwable { }
当垃圾回收器确定不存在对该对象的更多引用时,由对象的垃圾回收器调用此方法。在对象被GC(垃圾回收,详情可参考:Java GC概述)之前被调用(JVM主动调用),你可以重写这个方法,然后在这个对象回收之前做某些动作,这个方法对于这个对象来说只能调用一次,为什么会这么说呢?对象都回收了,没了,难道不是当然只能调用一次?不是这样的,若你理解了Java GC原理便知道,若当你在finalize方法中,将这个对象重新赋予了强引用,GC这个对象将失败,这个对象将继续存活,而下次这个对象又成为可回收对象了,GC回收这个对象的时候,这个对象的finalize方法将不会再执行。
另外,需要区分的是:finalize不是C/C++中的析构函数,更不是释放内存的方法,它只是提供了在回收一个对象之前做某些操作,如果你熟悉C ,那你知道C 允许你为一个类定义一个撤消函数(destructor ),它在对象正好出作用域之前被调用。Java不支持这个想法也不提供撤消函数。finalize() 方法只和撤消函数的功能接近。当你对Java 有丰富经验时,你将看到因为Java使用垃圾回收子系统,几乎没有必要使用撤消函数。而且,在设计之初,这个方法就是为了兼容C/C++程序员习惯(对的,貌似就是这样),后来设计者也说,这是个失败的设计,所以,可以的话,在实践中忘掉这个方法吧。